——2025年1月9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 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松江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24年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松江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围绕“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工作主线,聚焦“两强两优高质量发展年”工作任务,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以钉钉子精神奋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加快推进“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聚焦使命与担当,在砥砺忠诚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铸信念之基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法院重点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9次获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54次,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议题264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党组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召开保密专题会议,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全面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组首学28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4期,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65次。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审执工作深度融合、双向赋能,进一步强化“天使与天平”“山中竹”等党建品牌的辐射引领作用,努力形成“以党建领跑、促工作破局”的生动局面,《建立“三三长效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党建工作案例刊载于学习强国。
(二)着力加强人才建设,扬奋斗之志
深入推进“数字伯乐”“干部画像”重点项目建设,完成31人次干警政治素质正、负面档案录入,为干部选育管用提供科学决策辅助。通过可量化的评价要素进行“全员智考”,为踏实肯干、善于创新、实绩突出的干警撑腰鼓劲。选拔任用2批8人次科级干部,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梯队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堪当重任的中坚力量。立体式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开展审委会集中学习领航行动9次、云间研学社集体学习启航活动12次,力求以扎实有效的学习成果破解办案实践难题。司法调研工作成效取得显著进步,审结一起外卖骑手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14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等。首次成功合作申报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顺利结项获评良好。1名干警因调研工作成绩突出获最高法院通报表扬。通过举办“信访处置能力大比武”等活动,增强新形势下干警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深化院校交流合作,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开设面向法学硕士的专业必修课《民商事案例分析》,教学相长赋能高水平审判。
(三)着力加强廉政建设,筑防腐之墙
坚持严的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定期召开党组从严治党履职报告会,扎实开展中层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4175人次填报“三个规定”相关信息4611条,“关键少数”带头填报565条,筑牢廉洁司法防线。持续开展“书法‘书’法纪”“书记‘讲’法纪”活动,培育廉洁文化土壤。扎实开展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把“看在眼里的教训”切实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深入推进审务督察常态化,聚焦审判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定项开展36次日常督察检查,制发31期《审务督察情况通报》、5份《审务督察建议书》,通报各类不规范行为,对19名干警提醒谈话,抓纲带目做好精准化监督体检,切实做到“督在点子上、查在关键处”,助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
二、聚焦公正与效率,在守正创新中激活司法动能
受理案件39009件,同比下降8.8%,审结案件38490件,同比下降10.25%,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成效显现。法官人均结案数293.82件,人均工作量429.40。9项案件质效综合评估指数全部处于合理区间,审判质效趋优向好态势稳固。
(一)立足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惩与治并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289件2023人,审结1291件2016人。深入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坚决扛起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大政治责任,稳妥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件9人,重刑率达44.44%,处置黑恶财产21.15万元。扎实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央督导迎检工作,依法涤除黑恶,司法护卫平安。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案件238件265人,助力守牢城市安全底线。有力打击“套路贷”、预付费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9件38人,涉及金额645亿元,牢牢守护群众“钱袋子”。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3人,纵深推进“不敢腐”。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786名轻罪被告人依法从宽或适用缓刑。积极推进轻罪治理,依托“轻伤害一体化”调解中心成功化解轻微刑事纠纷80件,该项目获评全市首批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实践十大典型案(事)例,并作为创新项目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
法理情并重,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26863件,审结26467件。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审结金融借款、保险、票据纠纷等案件2053件,积极履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司法职责。审结股权转让、股东知情权、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等案件615件,规范企业经营,优化公司治理。审结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传统商事纠纷案件6352件,有力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审结涉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2193件,为民生福祉夯实司法保障。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176件,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审结婚姻、抚养、继承等家庭纠纷案件1401件,以高质量的家事审判助力维护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发布《家庭住宅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促进家装行业健康发展,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改善居住品质的法治需求。
刚与柔并济,持续攻坚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9493件,执结9335件,执行到位率50.59%,同比上升20.12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10.14亿元。严厉打击拒执、规避执行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3件,司法拘留36人次,将7507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262人次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通过信用惩戒督促2566件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制发70份《信用修复告知书》,为努力偿债的被执行人及时修复信用,帮助恢复经济活动。通过“终本清仓”“交叉执行”等专项工作开展,恢复执行积案831件,执行完毕284件,执行到位金额669万余元。组织开展“小标的、大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及“欠薪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通过高压执行全力保障弱势群体胜诉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执结一起化解47名劳动者欠薪难题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执行案,入选最高法院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执结一起石湖荡镇集体土地返还案,通过司法拍卖让上万棵果树移栽变现,400亩土地得以腾退返还,助力区域土地规划建设顺利实施。审结执行异议案件529件,强化执行行为规范审查,有力规制拖延、逃避执行行为。审结一起执行异议案,对名为变更债务人实为逃避执行的行为不予支持,入选全市“防范当事人滥用执行异议程序规避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二)坚持辩证施策,做优审判监督管理
强化科学管理,审判质量优先。始终把保质量作为抓效率的基础,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责。持续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数13190件,同比上升39.61%,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引领作用。通过线上全程留痕方式,院庭长对4781件案件裁判质量进行把关。强化审判委员会指导职能,召开21次审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6件,研究决定立审执重大事项26项。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对27件瑕疵案件承办法官进行定责、追责。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被二审发回、改判案件制发12期评析,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讲评会,努力实现以评促改,以析提质。一审裁判被发回、改判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7件。
落实专项治理,兼顾审判效率。针对“一案结多案生”程序空转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发现、整改问题线索23条,推动实现“诉讼程序不重复、人民群众不折腾”,案件比持续下降,优于最高法院确定的合理区间。最大限度减少诉讼程序流转时间,专项开展上诉案件移送治理工作,上诉案件移送时间同比下降13.91%。以提升庭审质量实现开庭次数减少,一审重复开庭率同比下降20.93%。抓好审判节点流程管理,缩短办案周期,最后一次开庭至结案平均天数9.44天,同比缩短24.24%。加强审限管理,建立健全长审限案件预警、通报、约谈和清理机制,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和案件数量达近五年最低值。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等反映审判效率的核心指标均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三。
践行为民理念,注重审判效果。开展审判理念现代化大讨论大实践活动,评选十大典型案例,激励全体干警将“如我在诉”意识融入到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审执过程。锚定“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注重以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案件调解率29.87%,同比上升7.05个百分点,位列全市基层法院首位。认真续写审判“后半篇文章”,扎实做好判后答疑,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上诉率指标排名从第15位上升至第5位。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案件查询20015件、诉讼咨询1769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深入贯彻“有信必复”要求,努力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提升答复质量和效率,重信重访率下降3.82个百分点。加强改进司法作风,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民心,共有44名干警收到当事人送交的锦旗、感谢信、表扬信等。
(三)培树典型案例,彰显裁判价值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刑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38名缅北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全部判处实刑,严惩以刷单返利、网络投资理财等为名的境外电信诈骗行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法打击网红主播“卖惨”博取独居老人同情骗取高额钱款的诈骗行为,整治直播乱象,保护公众朴素善意。有力惩治虚构办理入学能力骗取家长钱财的不法行为,撕开“教育掮客”名为牵线搭桥、实则坑蒙拐骗的面具,维护招生入学秩序和良好教育生态。审结一起涉案金额3.4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入选“两高”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审结一起涉外犯罪分子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实施跨境贩毒案,助力织紧织密涉毒风险防线,入选本市防范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典型案例。
深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结一起利用信息网络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案,督促网站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筑起数字“藩篱”。依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审结一起“指定后顺位近亲属担任监护人案”,积极回应失能老人有质量的生活需求,入选上海法院“小案大道理”。以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为导向,审结一起因外卖平台打包费设置和显示不合理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促使外卖平台优化页面设置,推动外卖行业绿色健康发展。稳妥调处小区加装电梯质量维修案,帮助老旧小区解决改造“后遗症”,以安全换安心。审结一起虚拟货币融资服务合同无效案,对虚拟货币发行融资行为旗帜鲜明作出否定性评价,严格保护金融市场秩序,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和稳定。
积极构筑以案普法宣传矩阵。聚焦民生关切,以价值导向鲜明的案件为素材,上好普法公开课。有27篇案件裁判情况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215篇报道刊载于上海法治报、新民晚报等市级媒体,进一步实现“树立裁判规则、形成合理预期”的社会效果。法治微电影《小板凳“长大”了》,获评松江区云间新闻奖短视频类三等奖。立足松江区域特色,匠心打造“松法进五大”集成式精准普法项目,入选松江区“谁执法谁普法”十大项目。
三、聚焦服务与保障,在履职尽责中凝聚改革发展合力
(一)创新司法服务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将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助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18项涉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质效综合评估指数中,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等8项指标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三。充分运用数字工具全面提升市场主体诉讼便利度,网上立案率98.78%,成功适用电子送达62057次,在线庭审适用率53%。积极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妥善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49件,成功使用国际商事在线保全功能11次。联合区台办在经开区设立法官工作站,不断增强台胞的司法获得感、融入感、认同感,一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典型案例。3次召开奋力推进上海法院工作现代化系列发布会,发布《服务保障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审判白皮书》《涉g60科创走廊科创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票据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明确裁判规则与司法导向,促进法治预期更稳、市场环境更优。规范适用“执转破”衔接机制,成功移送8件涉“僵尸企业”执行案件进入破产审查,促进市场主体有序出清、盘活资源。积极探索“重整式执行”工作机制,依托府院联动,在执行程序中推进企业重整,帮助沪松公路农贸市场“破茧成蝶”,蜕变升级为国际食品产业园,197位债权人顺利实现胜诉权益的同时,上千商户的“饭碗”被稳稳端住,案件执行情况获新华社专题宣传报道。
(二)强化知识产权专业审判,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全方位司法保护守住创新“生命线”,充分彰显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中的职能作用。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61件,审结1234件,受理刑事案件15件,审结23件。依法审结全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通过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一体解决高效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精心审理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一起反不正当竞争案入选上海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十大典型案例,一起委托创作合同纠纷案入选上海法院涉影视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回应上海科技影都蓬勃发展的法治需求,成立“影视产业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松江)基地”,荣获上海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工作十大典型案例。携手横店影视城所在的浙江东阳法院共同发布影视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会情况获人民日报宣传报道。联合区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究(松江)基地,共同打造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区域研究基地,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依托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法院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与轮值法院浙江嘉兴中院共同主办“深化司法协作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主题论坛,健全完善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共同打造向“新”而优的法治环境。1名干警被中宣部亚博88app的版权局评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1名干警被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评为全市知识产权战略信息先进个人,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获法治日报专题报道。
(三)广聚多元共治合力,强化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人民群众便捷高效化解纠纷提供更加多元的渠道与平台。持续完善松江区非诉争议解决中心法院联络处建设,全力打造“三公里一站式解纷服务圈”,全区共有413家调解组织和1415名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指导各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纠纷20533件,完成司法确认2382件。与上海政法学院合作成立“尚正调解工作室”,成功在诉前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43件。依托“山中竹”法官工作站,选派优秀干警至村、居妥善调处各类纠纷45件,服务群众400余人次。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集中业务指导和培训14次,强化基层调解力量,推动更多纠纷解决在前端、止步于诉前。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同比上升17.36个百分点,一审民事新收案件同比下降8.1%。我院、佘山人民法庭及1名干警分别获评上海市诉源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佘山人民法庭荣获上海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先进。
(四)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以社区为基点,以巡回审判为抓手,与区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开展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试点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开展51次巡回审判,实现“便民诉讼 示范裁判”协同推进,精准回应社情民意。积极推进“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及时协同做好区域矛盾风险隐患排查梳理及预案制定工作,制发2期《民商事纠纷涉讼情况分析报告》,为各街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开方诊疗”,推动更多纠纷止于未发,松江区万人成讼率指标位列全市第二。聚焦养老机构安全保障不完善、招投标行为不规范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发司法建议31件,被采纳落实率100%,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及时向各级党委报送具有全局性、针对性的信息简报,14篇信息分别被中办、最高法院、市委办公厅录用,其中2篇信息获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积极参与数字法院建设,破除数据壁垒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社会治理堵点,建设“医保基金追偿信息共享与协同治理”场景,形成“疑似医疗保障基金追偿线索名录”,归集至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打通数据共享渠道,为医保基金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追偿权提供有力抓手。市医疗保障局依托场景建设成果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医保基金追偿工作,目前已成功追偿44万余元,该场景建设成果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入选上海法院五大优秀社会治理场景。
四、聚焦深化与规范,在接受监督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持续改进工作
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向区人大报告法院半年度工作、专项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深入研究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拓宽联络渠道、丰富联络内容,为人大代表广泛参与、更好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平台。邀请各级人大代表零距离体验诉讼服务、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观摩活动、座谈交流等78人次,19名市人大代表受邀实地视察我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知识产权审判护航上海科技影都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办结3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办理成效获人大代表高度肯定。收集人大代表日常建议32条,充分吸纳意见,努力改进工作。
(二)广泛接受各界监督,促进阳光司法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58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8次,法检共同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公正司法。虚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妥善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4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团日活动”累计28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千余人走进法院,沉浸式体验、监督法院工作。积极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任199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困难:一是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期、攻坚期,社会矛盾纠纷错综复杂、交织叠加,干警识别、应对风险和解决新问题、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当前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正在加速构建,法院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契合度、实效性,与人民群众期待及城市功能定位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数字法院建设正在纵深推进,一线干警深度参与数字法院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激发。接下来,我们将认真研究整改,找准方法路径,切实加以改进。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松江新城基本形成独立的长三角综合性节点城市功能和地位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做深做实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全力护航区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落实政治担当。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法院各项工作开展的根本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式”法治化发展道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全院上下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努力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松江实践。
二是立足职责使命,以更大作为服务保障大局。聚焦“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优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城市功能提升”等战略部署,持续抓好司法服务保障,不断提升司法对中心工作的贡献度。纵深推进“一街镇一法官”、社区巡回审判等工作机制,助力推动松江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以高水平知识产权专业审判,护航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有效落实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任务。
三是厚植为民情怀,以更优举措抓实公正效率。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强化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公平正义。树立正确司法政绩观,尊重科学规律抓实审判监督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以“如我在诉”理念积极推进纠纷实质化解,努力实现执法办案质效再上新台阶。
四是坚持强基固本,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坚持把从严管党治警摆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更加有效地“治病于未发”“防患于未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切实发挥制度效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焕发干警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精气神,为持续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新的一年,我院将继续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聚焦改革新任务、贯彻发展新理念、把握司法新课题,以“愿为出海月,不做归山云”的进取之姿,“积跬步以至千里,聚涓流而成大海”的砥砺之心,“行而不辍,未来可期”的坚韧之劲,跳起摸高、担当奋进,实现司法质效再提升,为“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两强两优高质量发展年”:指我院2024年确定的“两强两优高质量发展年”工作目标,即“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促进队伍再强化,以司法质效为根本、推动审判再强化,以数字改革为突破、实现形象再优化,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夯实保障再优化”。
2.“数字伯乐”“干部画像”:指上海高院在数助政工平台建设中打造的“干部画像”模块,系干部队伍的“数字画像档案”,包括“政治画像、业务画像、廉洁画像”。“数字伯乐”模块以“干部画像”为基础,通过数据 模型,将岗位和能力匹配研判,智能推选推送适岗度高的人选建议。
3.“轻伤害一体化”调解中心:指2023年5月以来,我院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共同打造的全市首家“轻伤害案件一体化调解中心”,系在传统刑事轻伤害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法官调解模式基础上,将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工作全流程融合的新机制。
4.程序空转:指司法审判中一案结多案生、案结事未了导致衍生案件的产生,及司法程序中不必要环节不恰当的启动、反复进退,导致司法程序耗时长。“程序空转”治理表面上是减少诉讼的冗余程序,实质上是“让当事人一件事一次性实质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5.巡回审判:指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内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巡回流动的方式,选择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其它方便群众诉讼的地点开庭审理民事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具有便民利民、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积极作用。
6.万人成讼率:指以某一行政区域常住人口和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总数为基数,以万人为单位,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总数之间的比率,体现了该行政区域内形成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纠纷数量的多寡,可用来反映该地区社会矛盾的激烈程度及社会治理的效果。
7.案件比:是指当事人起诉的一个案件,与该案最终解决可能需要经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执行等诉讼程序所产生的案件数量之比。“案——件比”将“案”与“件”进行对比,即一个待决争议(案)立案后,需要经历多少诉讼程序(件)才能解决,“案——件比”中件数越少,说明案件所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工作做得越好。最理想的“案——件比”为1:1,即当事人一个案件只需经历一个诉讼程序即可解决。
附件2
有关案例说明
1.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2024年8月29日以来,我院受理并审结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3件38人,涉及诈骗、偷越国(边)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三类罪名,多个诈骗窝点。其中,有4件4人为偷越国(边)境罪,8件33人为诈骗罪、偷越国(边)罪,1件1人为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38名被告人所犯单个罪名均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实刑。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7年8月至12月,被告人上海某实业公司负责人张某某在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通过案外人经营的公司互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其余公司为被告单位上海某实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至案发时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份,价税合计184万余元,其中税款26万余元均已申报抵扣。我院依法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上海某实业公司罚金三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该案入选“两高”发布的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
3.跨境贩毒案: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阿某特(印度籍)为牟利,在明知莫达非尼系我国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的情况下,伙同他人通过寄递方式多次从印度走私入境莫达非尼片剂,储存于其在辽宁省盘锦市的店铺内,并通过境内外微信、支付宝、whatsapp等网络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出售上述走私入境的片剂。同时,被告人阿某特利用其微信帐号、支付宝帐号及中国银行个人帐户,收取毒资并转账至境外。至案发,被告人阿某特贩卖莫达非尼片剂共计3,000余片。我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阿某特有期徒刑五年。该案入选本市防范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典型案例。
4.利用信息网络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案:2022年夏,原告项某与袁某通过网上聊天相识并进行裸聊。袁某将数段原告裸照视频泄露给原告多名同学并公开发布在其快手账户上,同时发表针对原告的侮辱、威胁言论。经审理,袁某侵害原告隐私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快手公司作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对于袁某的侵权事实构成“应当知道”,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被告快手公司已经对被告袁某某快手账户已被永久封禁,涉案视频及文字内容均已被清除,故判决两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该案刊载于人民日报。
5.指定后顺位近亲属担任监护人案:陆某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陆某某女儿及妹妹均向法院申请担任陆某某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原则上监护人要从有监护能力的人中按顺序产生。陆某某的女儿自幼随母亲生活,成年后鲜与陆某某往来,疏于照顾陆某某。陆某某自2005年起居住在妹妹家中,由妹妹照料其生活起居。法院综合考虑与被监护人陆某某的生活和情感联系密切程度、陆某某真实意愿及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等因素,突破法定监护顺序,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指定陆某某妹妹为其监护人。该案入选上海法院“小案大道理”。
6.虚拟货币融资服务合同案:原告某县某公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某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签订《上海舜宁资本区块链孵化协议》,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开展区块链项目孵化服务。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支付了预付款,但是原告发现无法通过被告提供的区块链技术发行代币,故要求被告返还预付款项。我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经营范围均未包含代币发行相关内容,亦不具备代币发行资质,《孵化协议》中原告委托被告发行的代币属于虚拟货币,约定服务事项属于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