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审议通过:
任命张利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泗泾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金贤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浦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庄倩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车墩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王文燕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佘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黄勇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明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剑萍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佘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徐晓枫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车墩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